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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樹熙(曾任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團長,在指揮、作曲、著作、翻譯、教學、藝術行政、廣播電視節目主持製作各領域,皆有極強的知名度與活動力的多才藝術家)在《表演藝術》雜誌裡的一篇專欄老文(2018七月號),讓我看了超想笑。

 

 

「『造神運動』在台灣是一項方興未艾的產業,這個神,那個神的,說的人也樂於說出口,被封為神的人也懶得謙讓,雖然神的寶座都做不久,很快摔回人間跌個鼻青臉腫,但總是樂此不疲。我雖沒特定的宗教信仰,但是我深信『敬天畏地』是人之根本,借我仁波切朋友的說法:『看不見的,並不表示不存在。』人不當自視為神明,一來這樣神明未免太廉價,二來褻瀆神明將使我們失去敬畏心,迷失核心價值,在歌功頌德聲中失去批判力,更失去了接受批判的風度與勇氣。」

 

 

若斷章取義地來看,好似跟最近政治社會的歪風有所呼應。回頭想想自身曾經經歷過的人際互動模式,確實從「帥哥美女」、「一哥一姐」,一路昇高成為「男神女神」的時代......以往可能一半真心話、一半是有目的的話術;但現在,好像變成一種潮流般口頭禪的稱呼,而參與造神運動就像被神降福過一樣飄飄然,以為自己高人一等了.......

 

臉書上某人只是po篇「我最近遇到甚麼事」的文、換上一張新的頭像照片,下面就一串回文「女神/男神~~~(尖叫狀)」、「我認識女神我驕傲」........

 

言歸正傳,陳樹熙其實是在說「評論」在表演藝術裡的角色。

 

他還列舉幾段著名評論家Hanslick評論作曲家Humperdinck作品《Hansel und Gretel》的話,像是「要作為華格納的傳人,作品一定要有復活的情節」、「巫婆抓小孩來是要吃的,不是要把他們變成薑餅」。真是嘴賤又有道理......

 

我超想笑的反應應該某種程度呼應了他下的標題《精彩評論,讓我們有笑的自由》。

 

他主要的論點是,評論雖總引發正反回應,但表示在藝術創作的領域中,仍是自由、有動能、在生成進化的。文中的「神」,應是一種「真理」的metaphor。

 

再從表演藝術放回整個社會的脈絡,總還是需要勇敢的評論者,透過不斷批評辯證,使社會朝向合理的轉變。而這,也只能在一個自由而尊重保護自主性的社會,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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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brant2narrat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