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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恨母親,妳了解自己,這件事沒那麼羞恥與孤寂,不要自暴自棄。請好好朝岸上走去。」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p.171

 

這是內心的獨白:我恨母親,而且會恨到母女關係結束的那一天。

 

這種話在我們的文化中,是不能說的.......於是乎,自己內傷,持續內傷。

 

把這些事寫出來就能療癒嗎?第一可能寫不出來,第二可能寫出來徒留證據遭受更多攻擊。

 

但透過閱讀,可就能得到療癒。想不到,也有人是恨母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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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source: 版主自攝

 

該怎麼歸類張亦絢《我討厭過的大人們》這樣的書?據說是專欄寫作的集結,有這樣學理知識基礎又有洞察體會和文筆的人,太犀利了!

 

「凡是人們自己不能完全接受,但又還是會去做的行為,人們就請出『母親』 — 如果說,人不能接受,但就是存在的那部分,叫做『陰影』,人們經常以『母親之名』所行的,就是這類『陰影』 —然而,陰影終究是屬於自己的,讓母親代表黑暗,大概也會始終不能認識完整的自己。」(p.166)

 

最恨的是,母親的種種,以各種有形和無形的痕跡,留在自己身上。換句話說,恨的不是母親,而是自己。而發現這個恨,也就是面對接受自己內在的陰影,作為個體化旅程的契機。

 

於是有人說,和解吧,跟你的母親,跟你自己。我依舊很難接受,也很難做到。

 

「為了想要不恨母親,結果可能變得『恨上加恨』。因為當你不想恨她 換言之,就是對愛仍保持希望時,妳就是把控制權再次交給她— 在某些情形下,人與人的關係,愛會產生愛,但在特殊的情況下,事情並不會這樣發生。愛也會導致攻擊與踐踏。」(p. 168)

 

不和解就是不孝,就是跟自己過不去嗎?也許重點是,每個人自己過好自己的人生,母親顧好她自己,我顧好我自己。意圖自己要多做什麼或期待對方多做什麼,就是越俎代庖,既辛苦又不舒服,可能還結果不佳,陷入負面循環。

 

「零和解,零修復 — 我恨我的母親,不會改變也不必改變。恨的意識在於它可以使我們劃定界線,這樣恨,不多不少,恰恰好足以保護自己,並且停止做夢。」(p.169)

 

看到有人也「零和解,零修復」,我感到超級舒暢。講實在的,真的不需要永遠那麼積極正面,視良善和溝通為唯一解決之道。

 

講白了,活到這把年紀,你如何能期待母親改變呢?你能掌控的也只有自己罷了。改變的第一步總是先承認和面對這個議題。

 

「最好在恨母親恨到希望同歸於盡之前,就分手,就承認恨。並以對一個仇敵般的冷靜,保持我們的風度、理智與人性。有時把對方當作仇敵之後,我們反而能平靜,不因感情用事而暴力。」(p.170)

 

她說,長時間的恨,其實是很困難的。有時恨的時間拖長了,已經不是本來情感上的恨,而是意志力的結果。(p.92-93)更殘酷的是,「為了恨,人付出了所有的自我性格為代價。」(p.93)

 

真的要付出這樣的代價嗎?我想我還是不要為恨設定一個時間點好了........

 

張亦絢的文字中抵達了內心深層的感受,也點出盲點。

 

人真的無須無助無望地往苦海走,放下它,往岸上去吧~

 

 

《我討厭過的大人們》: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6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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