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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節日,回顧和祝福的時刻。

 

舞蹈教室裡的聖誕樹上掛著許願卡片,「我希望有勇氣在台上跳舞」、「我希望可以開心和大家一起跳舞」、「我希望可以考取XX學校」......小朋友參雜著注音符號的字跡,看起來真誠認真。

 

這是許願還是約定呢?

 

純真的時候,其實會把許下的願望認真地當成ㄧ個約定,然後便記著它,努力去做。

 

越是世故了,許願和約定便成了兩種不一樣的事。許願也許打從心裡便不求實現;計畫趕不上變化,約定也許會有不做的藉口。

 

在工作時,我經常這麼要求客戶:寫下你對自己的行動期許/行動計畫,然後還要特別強調「是你自己個人要去做的」,最後簽下你的名字和今天的日期。

 

「這是你對你自己的承諾,這是你與自己的合約。」

 

這招是所有顧問都愛用的招數。

 

就在前幾天所參加的論壇尾聲,主講大師也是這麼「期許」在場的大家。

 

換位之後,我突然深刻感受到這件事的困難。或許我是個害怕承諾的人,特別當這個承諾的對象就是自己時,那種無法兌現承諾帶來的巨大焦慮與壓力好像暗示著一種無力感和無能。

 

於是,回顧今年2016年初所列出的目標清單......

 

寫作,寫點不同的東西,checked!

練鋼琴,練了三個月,然後沒繼續了......

表演,只是做了個課堂呈現,算是突破心魔的第一步,但那涉入和挑戰的程度和設定的程度有落差。

其他沒做的就不提了。

 

達成率,落實率,超低。為什麼會這樣?

 

是主觀因素(如我個人的怠惰懶散、沒有毅力恆心)還是客觀因素(如每次要練琴時都有人在)的障礙?是行動目標本身的問題:不夠具體、和個人成長或激勵動機不相關、項目太多、還是其他?

 

即便完成率那麼低,我還是會列2017目標清單......

 

松浦彌太郎有句話「約定是讓人開心」。

 

在習以為常的一切之中,也許和自己的約定就是一種讓自己開心的方式吧?我能為自己做些什麼呢?想要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就讓自己做些那樣的事吧?

 

默默拿出紙筆,開始寫下:2017,我要xxxxxx(心之音:請符合SMART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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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brant2narrat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